半岛综合体育95%的人会误解:食品、药品、保健食功能性的区别(纯干货从业必读)

发布日期:2023-08-26 06:33 浏览次数:

  什么是食品?什么是保健食品?什么是功能性食品?什么是膳食补充剂?什么是药品?而且,它们究竟有什么不同?

  我相信,99%的人都无法正确地区分它们,这是导致大众在接受健康管理时盲目地相信或排斥某类产品的主要原因。

  对许多人来说,只要是以胶囊或片剂形式出现的产品,他们都会下意识地管它叫药,但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认知。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定义,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说得简单点,即食品包括了大自然孕育的食物或按传统可药食同源的中药,以及食品厂以食物原料为基础并辅以食品添加剂制成的产品。

  比方说小麦和鸡蛋就是食物,而枸杞和生姜是传统的药食同源药材。但把小麦磨成粉,将鸡蛋搅散,添加白砂糖、植物油、起酥油、氢化植物油、山梨糖醇液、单双甘油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失水山梨醇脂肪酸酯、丙二醇脂肪酸酯、聚甘油脂肪酸酯、丙二醇、甘油、乳酸脂肪酸甘油酯、磷脂、碳酸钙、葡萄糖酸-δ-内酯、碳酸氢钠、黄原胶、β-胡萝卜素、食用香精、麦芽糖浆、低聚异麦芽糖、食用盐、食用酒精等,按特定工艺制成的产品就是食品(上述配方用于制作蛋黄派)。

  例如白砂糖是A食品厂的产品,植物油是B食品厂的产品,碳酸钙是A生物制药企业的产品等。

  生产蛋黄派的企业需要从农民那里买来小麦和鸡蛋,从ABCD等食品厂那里买来各种食品原料,然后按自己的工艺和配方来生产蛋黄派。

  换句话说,那些美味的食品不是大自然为地球生物准备的物资,而是人类为了促进经济繁荣而制造出的产品。

  当然,食品不等同于不健康。一个食品是否健康主要看它选用了哪些食品原料以及食品添加剂(只是目前大多数食品都不健康罢了)。

  我们可以把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以及膳食补充剂统称为特殊性食品。在食品这个概念的基础上,只要某食品的生产工艺及其选用的食品原料符合特定的法律法规,就可以去申请冠以“XX食品”的称呼。在我国,保健食品和功能性食品是一个意思,指的都是具有特定营养保健功能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在欧美等国家,与此概念相对应的产品是膳食补充剂。

  那么,功能性食品和普通食品究竟有何不同的呢?既然功能性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那为何法律会赋予“保健”和“功能性”的称呼呢?事实上,功能性食品和普通食品在生产时都能使用常见的食品原料,但功能性食品还允许按国标添加一些具有特殊生理功能的物质,例如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和必须脂肪酸等营养素。我国允许功能性食品做成好吃的食品、饮品或压片糖果,但胶囊这种剂型是不允许的(国外允许做成胶囊)。举两个最常见的例子,一是红niu,二是益力d(养乐d)。我想大部分人都喝过这两款饮料,但我估计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它们其实属于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红niu的主要成分是水,同时添加了白砂糖、牛磺酸、肌醇、烟酰胺(维生素B3)、泛酸(维生素B5)、维生素B6和等。益力d的主要成分也是水,同时添加了乳粉、白砂糖和益生菌等。很多人喝这两款饮料时都觉得挺好喝的,也没有排斥保健食品的心理。但如果厂家去掉水,用同样的配方做成胶囊,估计销量从此一蹶不振,同时还会引来一大批消费者的反感——我不想吃药。更有意思的是,据腾讯网的一则新闻报道:“益力d属保健食品,为提高销量不标注适宜人群,业内人士称属违规行为”。这真是冤大头了,当初何必去申请保健食品呢?普通食品还不需要标注呢!为何可乐不标注不适合糖尿病人,不适合肥胖者啊!哈哈!一个相对健康的食品被限制适用人群,一个不健康的普通食品却不需要做限制,实在是一种不合理的规定。说到这里,你发现了什么吗?保健食品最初是从普通食品衍生过去的,不申请保健食品也能当普通食品卖(部分能做成好吃好喝的可以,但不做成糖果的片剂不行),但走法律程序给政府交钱后,可以得到国家的批文——蓝帽子认证。

  但实际上,这顶蓝帽子并没有得到老百姓的普遍认可,有时反而成为了食品企业的累赘,更成为个别营养师饭饱酒足后的攻击对象。

  这就是当下中国保健食品发展的困局,很多真正具有功能性的健康原料,其味道不一定适合做成食品或饮品,而做成片剂就会不讨喜,普通人并不能从化学的本质去理解他吃下去的究竟是什么,他们只能辨别“好吃”、“难吃”、“胶囊”、“片剂”、“中药”、“针剂”……相反地,一些本身非常不健康,但味道很好的食品原料,却能卖得红红火火,老百姓也从来不担心吃了有副作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社会现象,反正就是无奈吧。

  Do functional foods function?这个问题就等同于问:保健食品能保健吗?法律上说的很清楚,功能性食品或保健食品可以调节人体功能,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但问题是,这样的定义叫老百姓怎么理解啊!很多人并没有健康管理的意识,他们不知道:

  功能性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实际上不等同于没有治疗的功能,这是一个很难讲清楚的话题。

  有时候我会跟别人说:“没必要连续吃6个月xx”,但他们跟别人转述的时候就成了“V酱说不能连续吃6个月xx”。

  这完全就是两个意思啊。没必要的意思是不需要而不是不能,而不能的意思是吃了可能会有问题了。我只能叹息,交流需要再细致一些。

  比方说维生素C,医学教材里写得清清楚楚,维生素C可以预防和治疗坏血病,不管是食物来源的维生素C还是保健食品或药品形式的维生素C,都具有一模一样的功能(只要是有抗坏血酸结构就行)。

  那么,你觉得一个添加了适量维生素C的功能性食品,有没有治疗坏血病的功效呢?当然有啊!即便是普通的食品,只要所含的维生素C足够多,也有治疗坏血病的功效。而它们之所以不能代替药品,是因为法律赋予了它们和药品不一样的定义(不是科学层面的问题)。

  再比方说益生菌,OTC类益生菌可以在说明书上声称功效,用于治疗肠道菌群失调引起的腹泻、慢性腹泻、抗生素治疗无效的腹泻及便秘。但为什么市售的食品益生菌不能写呢?

  因为食品益生菌没有按法律程序递交文件,所以它失去了国家认可的药物标签,但食品益生菌本质上用的还是同样的益生菌啊,所以功效实际上是存在的啊!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能声称功效),很多都是法律的问题,但不是科学线

  健康管理行业鱼龙混杂,早几年卖保健品的直销企业确实做得太过分,这是所有业内人士都痛心疾首的事。

  但是,相比起那些以夸大宣传为生的企业,我倒是觉得个别营养师的愤青行为更令人不齿,我说的是以前的自己。

  把膳食补充剂单独拿出来讲,是因为欧美的功能性食品通常是胶囊,这使得国内许多消费者误以为这是药物,进而造成许多不必要的误解。

  下面我们以婴幼儿配方奶粉为例进行说明,你就容易理解了。下图是某品牌婴幼儿配方奶粉(1段)的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款食品用了哪些原料。

  换个说法吧,假如婴幼儿配方奶粉很好喝、很便宜、很健康,你应该愿意每天坚持喝的对吧?

  此时此刻,肌醇对于婴幼儿来说属于营养强化剂,你可以在绝大部分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找到肌醇这个营养素。

  对于多囊卵巢综合征这种疾病,我们需要用到2000-4000mg/d(研究已测出多囊患者卵泡液缺乏肌醇)。

  在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肌醇作为功能性食品属于粉末食品,一袋可以承载2000mg肌醇,而欧美的膳食补充剂往往就是一粒胶囊承载500mg肌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功能性食品是有功能的(要具体成分具体分析),但因为利益要分明,功能性食品不能抢了药的蛋糕。

  食品不等于无害,药物不等于有害,具体地,我们都要根据实际的化学物质以及实际的用量去分析。

  比方说三氯蔗糖这种甜味剂,有随机对照试验发现,即便是日常量地摄入也会损害健康个体的胰岛素敏感性。

  氢化植物油这种食品,发明者甚至豪言这比动物油更健康,结果现在已被美国FDA禁用。

  保健食品在人类中做的研究往往要多于许多其他的食品添加剂,已经证实在合理剂量下是安全的,却依然得不到信任,不可思议的社会现象。半岛综合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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